标的基本情况 | |||||
标 的 | 1.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15层04单元写字,面积255.71㎡ | 2.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地下负一层6号车位,面积34㎡ | 3.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地下负二层21号车位,面积60㎡ | 4.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地下负三层23号车位面积54㎡ | |
实物状况 | 空置 |
空置
| 空置 | 空置 | |
租赁用途 | 办公 | 停车 | 停车 | 停车 | |
租赁期限 | 60个月,免装修期30天 |
12个月
| 12个月 | 12个月 | |
租金及履约保证的收缴方式 |
按月交,押三付一,逐年递增3%
| 每半年付一次 | 每半年付一次 | 每半年付一次 | |
租赁底价 | 8950元/月 |
1300元/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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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0元/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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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/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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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方资格 |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,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,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。 | ||||
优先权情况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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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价保证金(万元) | 2万元 |
3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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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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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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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无 |
二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.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.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。
3.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.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.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6.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7.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三、公告期限
公告自2023年5月7日起,期限15个工作日。
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,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阴女士 廖女士
联系电话:18750190547 13805049777
监督电话:0591-87857922
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。
闽深有限公司
2024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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