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标的的基本情况
标 的 | 闽侯县金属装饰品厂,面积848.90㎡,3年租赁权 |
实物状况 | 空置 |
租赁用途 | 仓储 |
租金收缴方式 | 按半年缴交 |
租赁底价 | 3820元/月 |
递增 | 第三年递增5% |
承租方资格 | 有良好商业信用,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|
优先权情况 | 无 |
竞价保证金 | 30000元 |
履约保证金 |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第一个月租金2倍 |
二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、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、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、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5、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6、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三、招租公告:
公告自2024年6月21日起。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,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四、咨询电话:
联系人:王先生
联系电话:13799386349
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7层。
闽侯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
2024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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