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标的的基本情况
标的基本情况 | |
标 的 | 华屏路屏东城4座104室,面积41.07㎡ |
履约保证金 | 两个月租金 |
租期 | 1年 |
租赁用途 | 生活居住 |
免装修期 | 无 |
租金收缴方式 | 按月支付 |
递增 | 无 |
租赁底价及递增 | 2000元/月 |
承租方资格 | 为自然人或法人,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,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 |
优先权 | 无 |
备注 | 无 |
二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、出租方以标的原租户移交后的的空间、状况、面积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、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、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整体转租,若需转租部分面积,须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批准。
5、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6、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三、招租公告:
公告自2024年9月26日起,期限15个工作日。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,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四、咨询电话:
联系人:王先生 郑先生;
联系电话:13799386349 13960892867
监督电话:0591-87857922
地址:湖东路64号18座二楼。
福建省五交化公司
2024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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