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商业广场租赁招租公告
发布时间: 2025/01/24


一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:

序号

标的

面积(㎡)

实物状况

租赁用途

租赁期限

产权

情况

优先权

情况

1

商业广场A20商铺

439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2

商业广场东2商铺

410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3

商业广场东3商铺

146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4

商业广场B7商铺

60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5

商业广场A19商铺

76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6

商业广场C3-1商铺

83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7

商业广场C3-2商铺

83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8

商业广场A9-1商铺

106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9

商业广场B5-1商铺

45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10

商业广场B5-2商铺

71

租赁

经营场所

24个月

二、免租装修期及递增:商业广场A20等商铺租期均为24个月,免租装修期均为1个月,均无年递增。

三、履约保证金:首月租金的三倍

四、竞价方式:增价拍卖

五、租金收缴方式:每个月缴交一次,现付后用。

六、承租人资格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

七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
1.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竞拍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,并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
2.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及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
3.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
4.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
5.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
6.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7.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
八、公告期限:2025年1月24日—2025年2月19日。

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
九、咨询电话:

联系人:何先生

联系电话:0591-38723525、15605918710 

监督电话:0591-87857922

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39号七楼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1月24日


Copyright © 2018 福建省物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. All rights reserved. 福州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闽ICP备110251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