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路店面招租公告
发布时间: 2019/12/23
一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:
二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.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.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.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.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.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6.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7.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三、公告期限:2019年12月23日—2020年1月13日。
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四、咨询电话:
联 系 人:江女士 黄先生
联系电话:18906937188 13600839289
监督电话:0591- 87818812
地 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
福建省饮食服务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23日
标的 | 福州市中山路23号39座第一层1-5#店面及39座南面西侧房,建筑面积218㎡,三年期租赁权。 |
产权状况 | 已办产权证,未办土地证 |
实物状况 | 原租赁合同于2020年1月6日到期 |
租赁用途 | 商业 |
租赁期限 | 三年 |
免租装修期 | 无 |
租金收缴方式 | 押三付一、按月收缴 |
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| 每月每平方米100元,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% |
竞价方式 |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(http://paimai.caa123.org.cn) 采用电子竞价方式 |
承租人资格 |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,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。 |
竞价保证金 | 人民币玖万元整 |
优先权 | 有 |
1.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.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.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.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.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6.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7.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三、公告期限:2019年12月23日—2020年1月13日。
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四、咨询电话:
联 系 人:江女士 黄先生
联系电话:18906937188 13600839289
监督电话:0591- 87818812
地 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
福建省饮食服务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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