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商业广场租赁招租公告
发布时间: 2021/04/01
一、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:
二、免租装修期及递增:D3-1店免租装修期15天,年递增5%。
三:履约保证金:首月租金的三倍
四、竞价方式:增价拍卖
五:租金收缴方式:每个月缴交一次
六:承租人资格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
七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、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、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、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、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6、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7、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八、公告期限:2021年4月1日—2021年4月22日。
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九、咨询电话:
联系人:郑先生
联系电话:0591-87837568,15060123754
监督电话:0591-87851343
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。
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4月1日
序号 | 标的 | 面积(㎡) | 实物状况 | 租赁用途 | 租赁期限 |
产权 情况 |
优先权 情况 |
1 | 商业广场D3-1店 | 162 | 租赁 | 禁重油烟餐饮 | 36个月 | 已办理两证 | 无 |
三:履约保证金:首月租金的三倍
四、竞价方式:增价拍卖
五:租金收缴方式:每个月缴交一次
六:承租人资格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
七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
1、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,承租方应严格履行《租赁合同》。
2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,合法经营,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。
3、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,如有未规定的,由承租方承担。
4、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、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,未经出租方同意,不得改变用途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。
6、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,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7、租赁期满后,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坏,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八、公告期限:2021年4月1日—2021年4月22日。
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。
九、咨询电话:
联系人:郑先生
联系电话:0591-87837568,15060123754
监督电话:0591-87851343
地址: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。
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4月1日
Copyright © 2018 福建省物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. All rights reserved. 福州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闽ICP备11025190号